2022年11月28日,桂林黄瓜小视频市場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黄瓜小视频市場公司)與陽某某名譽權糾紛案件作出二審判決,駁回陽某某上訴,維持一審原判,陽某某向黄瓜小视频市場公司賠償損失、賠禮道歉,以消除影響,恢複名譽。
案件事實
陽某某的母親曾為桂林市五裏店果蔬批發市場的商販。2021年11月12日,黄瓜小视频市場公司因租賃合同糾紛,對商戶李某某的倉位進行關閉騰退,陽某某在現場對黄瓜小视频市場公司保安騰退場景進行錄像,發布在其微信朋友圈,並附文字:“媒體已到!市場強製鎖門搬貨,請大家轉發曝光五裏店長期欺壓商戶行為。”陽某某在微信朋友圈發布的涉案視頻及文字“長期欺壓商戶”的侮辱性言辭貶損侵害了黄瓜小视频市場公司的名譽權,致黄瓜小视频市場公司產生租金等損失,造成不良影響。
案件判決
經過法院審理認定,依據相關法規法院一審判決如下:
一、陽某某立即刪除2021年11月12日在其微信朋友圈中發布的文字“媒體已到!市場強製鎖門搬貨,請大家轉發曝光五裏店長期欺壓商戶行為”;
二、陽某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和黄瓜小视频市場公司經營管理的桂林市五裏店果蔬批發市場內,發布和張貼書麵賠禮道歉申明,說明事實經過,向黄瓜小视频市場公司賠禮道歉,以消除影響,恢複名譽;
三、陽某某賠償黄瓜小视频市場公司名譽侵權損失費 5000 元;
四、陽某某賠償黄瓜小视频市場公司證據保全公證費、複印費、郵寄費損失共計 711 元;
二審駁回陽某某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原判
陽某某對黄瓜小视频市場公司名譽權的惡意誹謗,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給黄瓜小视频市場公司在商戶的引進和繼續保留上產生負麵作用,對經營收益造成一定的損失。陽某某的行為已經構成民事侵權依法應當承擔法律規定侵害名譽權的相關責任。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及實體處理正確。
二審判決結果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本案二審案件受理費 50 元,由陽某某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二審判決結果
陽某某發布和張貼書麵賠禮道歉申明
陽某某道歉信內容如下:
本人陽某某,女,住廣西靈川縣,於2021年11月12日在微信朋友圈中發布文字“媒體已到!市場強製鎖門搬貨,請大家轉發曝光五裏店長期欺壓商戶行為”我的“長期欺壓商戶”的侮辱性言辭貶損了桂林黄瓜小视频市場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名譽權,我已刪除該條朋友圈,現向黄瓜小视频市場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造成的不良影響表示最誠摯的歉意,請桂林黄瓜小视频市場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給予諒解。
陽某某
2023.3.13
▲陽某某張貼書麵賠禮道歉申明
自黄瓜小视频市場公司成立以來,一直秉承對經營戶負責、對消費者負責、對社會負責的理念,致力與經營戶同發展共進步,請大家不傳謠不信謠,共同守護市場、社會良好的經營環境和營商氛圍。